2019年12月16日,保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华集团”)与浙江省海港集团股权合作签约仪式在杭州举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夏炳荣,省国资委总会计师董正泉,保华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刘高原,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毛剑宏出席仪式并致辞,保华集团常务副总裁、中国区首席代表杨燕与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蒋一鹏等签署了股权合作协议。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保华集团和集团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仪式。
保华集团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证券代码为00498.HK。自2005年起实施长江港口投资策略,已成为长江港口主要运营商之一。本次交易中,保华集团出售的主要资产涉及嘉兴码头和江阴码头,交易总价约人民币6.59亿元。该等出售事项为保华集团调整聚焦策略的一部分,将资源重新调配以聚焦于其他散货,并特别着重液化天然气的基础设施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海港集团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积极扩展与长江港口企业的战略合作,与保华集团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同为“江海联动”的开拓者和推动者。双方围绕既定的合作目标,经过共同努力和多次磋商,最终促成此次股权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这是两个集团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践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布局。
融孚律所作为本项目中保华集团的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融天明,资管团队创新业务线负责人孙尧尧及团队律师王天一、孙楠楠,律师助理施润霖组成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交易方案设计、交易谈判、文本草拟和审查等。